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飞盘锦标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30

社体字〔2023〕283号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关于印发2023年

全国飞盘锦标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主办,全国飞盘运动推广委员会、温州市体育局、瓯海区人民政府承办,温州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瓯海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协办,杭州飞盘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运营的2023年全国飞盘锦标赛,将于2023年7月14日—16日在浙江省温州市瓯海体育中心举办。

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积极组队参赛。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

2023年6月30日


2023年全国飞盘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二、承办单位

全国飞盘运动推广委员会

温州市体育局

瓯海区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

温州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瓯海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四、运营单位

杭州飞盘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五、比赛时间:2023年7月14-16日

六、比赛地点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体育中心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体育中心、温州森马协和国际学校、瓯海中学、温州肯恩大学

七、项目设置

七人制混合飞盘赛,年龄在14岁以上(含14岁)的飞盘运动员。

八、参赛办法和资格

(一)参加比赛的队伍由各省级飞盘项目管理部门报名参赛。报名单位应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社体中心或群体处、体育总会、省飞盘协会,同一单位只能报一支参赛队,不接受个人报名。

(二)所有参赛选手必须为中国公民。

(三)参赛运动员需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户籍或长期居住证明。户籍所在地以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为准;长期居住以本人居住证或不少于6个月社保缴纳记录为依据;在校学生以学生证为依据,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支队伍参赛。

(四)每队可报运动员14至28人,其中男、女运动员均不得少于7人,年龄应满14周岁(参赛运动员应为200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每队须报领队1人、队长1人、精神队长1人、教练员1人、队医(或随队人员)1人,以上人员可兼任队员。

九、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全国飞盘运动推广委员会审定的《全国飞盘运动竞赛规则(试行)》(根据世界飞盘联合会团队飞盘竞赛规则修订)。《规则》可在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网站下载:https://www.sport.gov.cn/stzx/n5439/c23677931/content.html 

(二)比赛使用由世界飞盘联合会认证的标准175g团队飞盘。

(三)比赛采用分组循环赛和交叉淘汰赛,分组方式和赛程将于赛前技术会议公布,并进行现场抽签分组。

(四)同场竞赛的两支队伍上场运动员性别比例一致,均为4:3。双方在赛前通过“猜盘”方式由胜方确定开赛起始性别比例,之后每两分更换一次性别比例直至整场比赛结束。当两队各有4名女运动员同时在场时,该分由女运动员发盘开始比赛;当两队各有4名男运动员同时在场时,该分由男运动员发盘开始比赛。

(五)目标分及比赛时间

1.目标分:每场比赛的目标分为13分,首先获得13分的队伍获胜。

2.比赛时间:

小组赛每场比赛时间为75分钟,中场休息时间5分钟。比赛开始后35分钟或一方得分首先达到7分进入中场休息,上半场已到35分钟但还未打完当前分,则比赛继续进行,直到打完当前回合为止,全场比赛时间不变;如双方在比赛时间结束时均未达到目标分,得分高的队伍获胜;如平分则进行加时,首先取得决胜分的队伍获胜。

淘汰赛及决赛全场比赛时间为85分钟,中场休息时间5分钟。比赛开始后40分钟或一方得分首先达到7分进入中场休息,上半场已到40分钟但还未打完当前分,则比赛继续进行,直到打完当前回合为止,全场比赛时间不变;如双方在比赛时间结束时均未达到目标分,得分高的队伍获胜;如平分则进行加时,首先取得决胜分的队伍获胜。

3.比赛暂停:比赛上下半场各有一次使用权限,每次75秒。离全场比赛结束不足5分钟时,不得再使用暂停权限。

4.比赛开始及结束鸣笛示意。全场比赛时间到,鸣笛后确定飞盘状态(包括飞盘落地、队员接住飞盘、出界等)立刻停止比赛。

(六)排名方法

1.在小组赛结束后,按照每个队伍的胜负场次进行排名。

2.若小组队伍之间胜场相同,则参照以下标准依次排名:

2.1排名相同队伍之间胜负关系;

2.2计算排名相同队伍之间净胜分;

2.3计算所有相同对阵队伍之间的净胜分;

2.4计算排名相同队伍之间的总得分;

2.5计算所有对阵队伍之间的总得分;

2.6若以上排名仍然相同,则队伍指定一名队员从一端得分线后飞盘掷准,离远端砖头点近的队伍获胜。

(七)着装要求

1. 每一位参赛运动员需准备两套印有参赛号码的运动上衣及裤子,要求必须统一款式、统一颜色;号码必须为0—99的整数,凡不符合规定或无号、队内重号均不得上场比赛。比赛双方必须穿着符合规定的比赛服,裁判员对服装颜色、款式及认可后方可进行比赛。

2. 各参赛队队服需按照全国飞盘运动推广委员会统一要求设计制作(参照附件4要求)。

3. 所有运动员不得佩戴金属饰物,不得穿着带金属及边缘锋利鞋钉的运动鞋;允许佩戴手套,手套不得以任何方式飞盘上留下任何残留物或明显划痕。

(八)比赛鼓励队员进行自我裁判,在双方争议无法解决时,裁判员将根据场上情况进行判决。

(九)《全国飞盘运动竞赛规则(试行)》规定“正式团队飞盘赛场尺寸为100 × 37米,得分区为18 × 37米”。根据比赛赛场实际情况,场地尺寸会进行调整。

十、日程安排

10.png

十一、报名、注册、报到和检录

(一)报名

1.各参赛队在7月1日-5日将加盖参赛队所属省级体育部门(群体处、体育总会、社体中心、省飞盘协会)公章的赛事报名表、资格材料、队伍介绍、队伍logo、队服样稿、及队员一寸照片打包发送至stzxflyingdisc@163.com。邮件名称格式为:“2023年全国飞盘锦标赛—***队队伍介绍及队员照片”,队员资格材料、一寸照文件名为“**队**姓名+队内职务”

2.各参赛队提交报名时需提交不少于14人的参赛队伍名单,报名名单中男女运动员均不得少于7人,否则将判定报名无效。

(二)注册

参赛队伍在提交报名资料三天内,参赛队负责人需登入全国飞盘推广委员会官网系统,根据参赛省份进行参赛注册,注册后将参赛队员添加到所属参赛队内。注册网站:https://www.ifeipan.club/home

(三)报到

参赛队报到时应交验:

1.运动员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2.县级(含)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6个月内体检健康证明(至少包含血压、心率、心电图等主要项目指标)。

3.《自愿参赛声明》《未满18周岁参赛人员监护人同意书》(附件2—3)。

(四)检录

1.比赛开始前,由队长携队员佩戴运动员证件到检录处配合裁判员进行进行检录。

2.若运动员在比赛开始后未检录则视为运动员自动放弃本场比赛。

3.检录内容包括运动员姓名背号与检录信息是否一致,队员服装是否一致;若信息不同则无法上场比赛,视为自动放弃本场比赛;

十二、经费及保险

(一)赛事服务费:300元/人(参赛队全体人员)。在7月6日18:00时前全额缴费视为报名成功;发票由赛事运营单位开具。报名成功后,如因个人原因无法参赛,报名费将不予退还,赛后将统一邮寄参赛物品。每名参赛人员将获得参赛礼包一份,包含赛事纪念飞盘、比赛补给等。

(二)各参赛队伍交通、食宿和参赛期间所产生的相关费用自理;组委会统一安排推荐住宿酒店。

(三)组委会将为所有参赛人员办理赛事期间保险(含20万元意外伤害险、2万元意外医疗险和200元/天意外住院津贴);往返赛区途中的保险及额外保额,请自行办理。

(四)支付方式

账户名称:杭州飞盘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9005401040015039

银行行号:103331000541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杭州下城支行

十三、奖励办法

(一)比赛前三名队伍颁发奖杯、奖牌、证书,四至八名颁发证书。

(二)所有参赛队伍将获得全国飞盘运动推广委员会竞赛积分(积分奖励方案将在官网公布)。

(三)组委会将评选飞盘精神奖队伍一支、男女最有价值运动员各一名、优秀教练员两名并颁发证书(评选办法在赛前技术会议公布)。

(四)第一至八名参赛队伍均可获得奖金,奖励方案如下:

110.png

十四、仲裁、技术官员

(一)赛事设仲裁监督委员会,成员由主办单位选派。

(二)赛事技术代表、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五、申诉与处罚

(一)赛前联席会议公布申诉程序和仲裁规范。

(二)参赛队违反《飞盘运动赛场行为规范实施细则》(社体字〔2022〕301号)要求和组委会安排,将视情节予以通报批评、取消比赛成绩、取消参赛资格及其他相应处罚。

十六、联系方式

(一)体育总局社体中心

联系人:李海山

电话:010-67143391

(二)赛事组委会

联系人:李嘉浩

电话:17858801938

十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原文及附件下载,可自行前往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官网。

咨询热线

0571-88382565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